王晶律师

王晶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继承,婚姻家庭,涉外纠纷,互联网纠纷

买卖双方有哪些权利义务

来源:王晶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17
人浏览

生活中我们在购买大笔资金产品的时候,比如房子、车子、土地等等,往往都会签订买卖双方作为约束。签订买卖双方不仅仅是为了义务,也是为了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具体的权利义务也引起人们的好奇。下面由王晶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买卖双方有哪些权利义务

双方义务如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的基本义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它是合同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具有特殊的法律特征:

首先,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其次,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再次,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最后,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王晶律师小结

买以上知识就是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买卖双方该履行义务都需要依法履行,权利则要积极的争取。一旦买卖双方有违约的情况,另一方觉得自己受到损失可以去依法追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咨询。


以上内容由王晶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晶律师咨询。
王晶律师
王晶律师
帮助过 1494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通州区富力运河十号B01楼2-270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晶
  • 执业律所:北京建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15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富力运河十号B01楼2-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