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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给百姓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量:0


 



     李辉忠是陕西秦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汉滨区十七届人大代表,2010年12月被选为市三届人大代表。“有了这个职务,我就能更便利地为群众服务了。”他很珍惜自己新的身份。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他曾在省上就多部法律修改提出意见。他履行代表职责不仅热情高,而且充分发挥了执业律师的特长和优势。

     去年7月,李辉忠参加平利家族中德高望重的汪老太婆80大寿庆典时,亲属和朋友对他说,现在农村乡邻矛盾纠纷多,农民法律知识缺乏,外出务工人员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突出。他一一发表自己的看法,借机宣传法律知识。在场的平利县民政局领导见他讲的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建议把大家组织起来,听一次普法宣传。这个建议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热心的镇村干部还悄悄地专门制作了一幅写着“代表心系民生,我为人民服务”的横幅挂在现场。

     两天里,李辉忠的演讲不时被自发的掌声打断。期间,免费接受法律咨询近30人次;调解村民相邻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9件。村民刘某为两米宽的宅基地与大哥争持不下的问题,经李辉忠宣传教育和调解,得到圆满解决。年近古稀的村民叶某几乎被3个子女遗弃的问题,经他实地调查后严肃教育,生活有了着落。对那些生活困难户,李辉忠当场捐款,共计3000元。并承诺:促使自己所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企业家们以大爱回报社会,以慈善救助贫弱。

     随后,李辉忠动员一家企业支持1万元,编印了1万册《外出务工人员法律保护手册》,赠发给务工者。任家垭中心小学将他聘请为“校外义务普法老师”。

     李辉忠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律师,多年来承接了无数起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辩护和咨询业务。发生在2011年1月的一件事,却使他进退两难,颇伤脑筋。在工作中,李辉忠知悉,当事人亲属黄某因犯抢劫案外逃近三年。公安机关虽然已立案通缉,但长期下落不明。他认为事情重大,当即请人带路,专程到达涉案黄某的父母住地,了解黄某的下落,说服黄某父母劝儿子主动投案自首。当黄某父母思想抵触情绪严重时,他又请来村干部配合做黄某父母的思想工作。经过三天耐心劝解,黄某父母终于告知儿子可能外逃的落脚地。李辉忠当场取出2000元现金,让黄某父母打入黄某的卡上作为回家投案自首的费用。

    黄某在安康监狱服刑期间,李辉忠买上东西先后三次到监狱看望黄某,并要求黄某遵守监规,从内心深处俱结悔过、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又约见监狱长了解黄某在狱中的表现,当得知黄某表现较好,已开始学习汽车修理技术,还主动交代其他犯罪涉案人的犯罪线索,并有立功和依法减刑的事实时,李辉忠感到无比欣慰。

    2012年9月的一天,李辉忠作为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了汉滨区人民法院对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开庭审理,听到公诉人提到“罪犯审前调查评估表”时,他感到很奇怪。李辉忠通过向兄弟市同行了解,省内其他地方也存在这种问题。若依全省通用的这种“评估表”,那么社区矫正办公室在没有经过检察院公诉,也没有经过法院依法判决时,就已经认定某某有罪了。

     2013年初,他以人大代表、执业律师双重身份,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寄出信件《关于尽快纠正正在使用的<陕西省县(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罪犯审前调查评估表>的建议》。

    竟有这样的问题?!省上有关机关高度重视。省司法厅很快就答复: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的县(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罪犯审前调查评估表已经紧急叫停,重新印制新表,并对李辉忠同志提出的好建议表示感谢。省高院反馈:已通知全省法院系统不再使用此表,若有发现,可直接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并引以为戒。

     一个人们司空见惯的格式化法律文书错误,就这样得到及时纠正,全省众多“罪犯”得以正名。

 

李辉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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