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进律师

黄华进

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钦州

擅长:

婴儿有病抛弃犯法吗

来源:黄华进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2
人浏览

婴儿有病如果故意将其遗弃的话是构成遗弃罪的,如果是没有经济能力去救济的话是不构成该罪的,并且消极治疗也很难认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婴儿有病抛弃犯法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婴儿有病抛弃犯法吗

  对重大疾病和严重缺陷的胎儿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对出生后的这类婴儿尚无规定。父母对婴儿应尽到抚养的义务,如果医院等机构或个人发现父母有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家长若主观故意放弃治疗,有可能犯遗弃罪。现实中放弃婴儿治疗的标准很难界定,辨别“客观放弃”还是“主观不救”,涉及因素非常复杂,父母给婴儿“消极治疗”的话,法律没法追究其责任。


  二、遗弃罪的常见情形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

  三、遗弃罪的犯罪构成

  (一)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1、行为主体必须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义务来源不限于亲属法的规定,而应按照刑法总论中所讨论的作为义务来源予以确定。例如,孤儿院、养老院、精神病院、医院的管理人员,对所收留的孤儿、老人、精神病人、患者具有扶养义务;将他人的未成年子女带往外地乞讨的人,对该未成年人具有扶养义务;先前行为使他人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的人,具有扶养义务;如此等等。

  2、行为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其中的年老、年幼并无清晰的年龄界限,患病的种类与程度也无确定的标准,都需要联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来理解和认定。行为对象不必与行为主体具有亲属关系。

  3、行为内容为“拒绝扶养”

  对此,应做出符合法益保护目的的解释。扶养实际上是指扶助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使其能够像人一样生存。因此,除了提供生存所必需的条件外,在其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的情况下,必须给予救助,更不能将其置于危险境地。所以,“拒绝扶养”应意味着使他人生命、身体产生危险,以及在他人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不予救助。例如,乙与甲系母子关系,在寒冷之夜从外地步行回家时,年迈的乙实在无力行走,累倒在地上,甲有能力救助却出于某种动机不予救助,而是自己独自回家。乙第二天早晨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可以肯定,甲的行为成立遗弃罪。概言之,拒绝扶养应当包括以下行为:第一,将需要扶养的人移置于危险场所。这里的“危险场所”只是相对于特定的被害人而言。如父母将婴儿置于国家机关门前的,属于将需要扶养的人移置于危险场所。第二,将需要扶养的人从一种危险场所转移至另一种更为危险的场所。第三,将需要扶养的人遗留在危险场所,如将事故的受害人遗留在现场。第四,离开需要扶养的人,如行为人离家出走,使应当受其扶养的人得不到扶养。第五,妨碍需要扶养的人接近扶养人。第六,不提供扶助,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这些行为的实质是使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不能得到扶养。

  4、成立遗弃罪要求情节恶劣

  对此,应根据遗弃行为的方式、行为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司法实践,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形,均属于情节恶劣。

  5、经被害人有效承诺的遗弃行为,一般阻却违法性

  例如,老年人让其子女将其送往外地乞讨的,子女的行为不构成遗弃罪。但是,与对有生命危险的重伤的承诺无效相对应,遗弃行为对生命具有具体危险时,被害人的承诺无效。

  (二)责任形式为故意

  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并希望或者放任危险状态的发生。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婴儿有病抛弃犯法吗的全部内容。为婴儿积极治病是符合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的,遗弃婴儿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


以上内容由黄华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黄华进律师咨询。
黄华进律师
黄华进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0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一路1号五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黄华进
  • 执业律所:广西灵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507*********77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西-钦州
  • 地  址:
    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一路1号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