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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朋友不注意这些,你的钱可能就要打水漂

非原创(法说热点)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量:0

朋友之间,有难互帮,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在经济窘迫的时候,朋友之间也应当适当提供一些经济援助。但是,借钱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甚至因为借钱,兄弟反目,朋友难当。

民事诉讼法中,将证据分为8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察笔录。

日常借款,我们可以留存的证据方式有:

1)书证


     可以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载明借款人相关信息、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利息、还款方式等要素。



2)电子数据


       朋友远在千里之外,借钱就需要转账,怎么保存证据?那电子数据就是最好的方式。可以要求借款人将借条拍照发送至出借人。同时,也可以这样操作,出借人在借款时,标注好“XXX,这是我借给你的10000元钱。”并保存好聊天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的打款记录能不能作为借款的直接证据呢?不能,银行打款记录只能证明你们之间有金钱往来,不能有效证明你们之间的借款关系。


(3)证人证言

     借款时,邀请2人以上作为证人,现场见证。不过这种方式,一般很少,因为借钱一般比较私密,不希望太多人知晓。

以上3种证据留存方式是自然人之间借贷最常用的方式。

问题一


     如果不约定利息,能不能索要利息?约定了利息,但未约定利息的具体金额,能不能索要利息?

NO

    不能!《民法典》第680条规定,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约定利息不明确,视为没有利息。



听说,借钱给别人,三五年要不回来,就不受法律保护,就要不回来了,是真的吗?


假的!


解释这个问题,首先我们了解一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借款合同适用短期时效期间,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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