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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购房、共同还贷,离婚时该咋分?
非原创(大律君) 发布时间:2020-09-26 浏览量:0
众所周知,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时,通过民政局办理。当前,各地民政局一般会提供制式离婚协议供双方协商填写,内容涉及双方个人信息、离婚意向、子女抚养问题、动产不动产归属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等。填写完毕后一份由民政局归档留存。诉讼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中的一项或多项无法达成一致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第二款给出了答案: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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