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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购房、共同还贷,离婚时该咋分?

非原创(大律君) 发布时间:2020-09-26 浏览量:0

  众所周知,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时,通过民政局办理。当前,各地民政局一般会提供制式离婚协议供双方协商填写,内容涉及双方个人信息、离婚意向、子女抚养问题、动产不动产归属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等。填写完毕后一份由民政局归档留存。诉讼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中的一项或多项无法达成一致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第二款给出了答案: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基于房本明年才能下来,双方暂时都不会对该房屋提出分割请求,故该房屋权属状态仍为共有。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发生一般基于权利主体的一定人身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和共同继承关系。


     根据现有婚姻法规定,复婚并不能改变婚前财产的性质。待到房产证下来,任何一方都可以就该房产主张解除共有关系,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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