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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债权人同时要求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要给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量:0

借钱不还,债权人同时要求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要给吗?

我们都知道找人借钱,打借条就属于签合同,双方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交钱还钱。因此,债务人借钱不还逾期之后,债权人为了挽回自己的利息损失,首先是要求逾期利息,又因为债务人逾期违约,因此也要求违约金。


  债务人借钱不还逾期后,债权人要求同时给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需要看具体情况给:

  1、事先约定违约金

  借款双方事先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那么债权人即可同时就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进行主张。

  注意,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因为按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四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就属于高利贷。

  并且,在同期贷款年利率24%和36%之间,当事人自愿付的,法院不会强制管,但法院也不会支持。

  不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院强制不支持,超过部分已经付过的法院会强制返还。

  2、事先仅约定违约金

  因为仅仅约定了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因此债权人需按约定向债务人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3、没约定违约金

  因为双方根本未就违约金有所约定,因此,事后债权人追讨借款时,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另外,因为事先约定好的违约金很难确定是否满足后面出现的情况,因此要是在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的时候,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还有一点就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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