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
来源:张卫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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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朋友咨询,对于肇事后,交警对车辆驾驶证处理的问题不太明白,何为注销、吊销等,为此前来咨询北京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张卫东律师。
张卫东律师讲解:何为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驾驶证注销、吊销、撤销、扣留是四个不同的概念,有的驾驶员可能会说这些跟我没关系,当然希望这些永远与大家无关,但是还是希望大家可以认真了解下,不要等驾驶证真正被处理了才后悔。
每个案件不一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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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东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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