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律师

刘翔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南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刑事案件

股东是否有权查阅公司账簿?

来源:刘翔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6
人浏览

读者李先生问:2010年3月,我出资5万元,在市内投资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作为股东之一,因为出资比例比较小,一直也没有参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让我郁闷的是,公司声称没有盈利,一直也没有进行分红,但当我要求查阅公司财务运营的相关材料以及账簿时,公司却一直无故拖延。请问:作为股东,公司却不想让我查阅公司的财务运营情况及账簿,我该怎么办?

  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翔答:读者朋友,你好,本案涉及股东的查阅、复制权受到公司侵害,该如何维权的问题。在本案中,你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相关经营管理资料和会计账簿享有查阅、复制权,但目的要正当,程序要合法。对此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因此,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向公司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书面申请,若公司拒绝查阅,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公司履行保障股东查阅权的义务。

  (李佳 整理)

以上内容由刘翔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翔律师咨询。
刘翔律师
刘翔律师
帮助过 10307人好评:4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中级法院对面路东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翔
  • 执业律所: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13*********59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南-南阳
  • 地  址:
    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中级法院对面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