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应了解的十大劳动合同法律问题
来源:王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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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的不存在并不导致劳动关系的不存在。
2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会承担支付双倍工资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3 企业要避免连续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或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意外造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行出现。
4 食宿服务不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不能代替工资。
5 企业因故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6 试用期内企业也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 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企业应遵守法律规定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
8 企业只能在参加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或约定竞业禁止的情形下与员工约定违约金。
9 企业对工伤、患病的员工以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0 企业不能偷挖其他企业的“墙角”,否则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对方受到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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