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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吗? (疫情劳动法律问题整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二、三)、广西高院《关于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纠纷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等规定整理。

 

一、劳动者系新冠肺炎患者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政府采取防控措施不能上班,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违反防疫政策、措施,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不配合疫情防控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犯非法经营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寻衅滋事罪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不配合疫情防控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或者被其他行政部门处罚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或者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系新冠肺炎患者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政府采取防控措施不能上班,劳动合同期满可以顺延吗?

在劳动者系新冠肺炎患者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政府采取防控措施不能上班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四、劳动者系新冠肺炎患者在治疗或者被隔离期间,或者政府采取防控措施不能上班,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工资?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按广西的规定,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五、疫情期间,劳动者因被隔离、村屯、社区管控出入、快递停工等原因,不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会过吗?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六、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患新冠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相关人员的理解,既包括从事“预防和救治”工作类别的医护人员、医院护工、治疗机构秩序管理人员、救护车司机等,也包括直接参与辅助救治、疾病防控、后勤保障等工作的社区服务人员、安保人员、运送运输人员、卫生餐饮服务人员等。

七、疫情期间,因被隔离、村屯、社区管控出入、快递停工等原因,不能上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就上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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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证明感情破裂,以前他嗜酒,每次劝他戒酒都是被骂或被打,被家暴过那时候也不懂报警。

    来自广西-百色用户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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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西-百色用户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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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黄荣高律师!

    来自广西-百色用户201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