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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来源:周德鸿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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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是西方谚语,意思是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权利上的睡眠者无视自己的权利的存在,对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此种行为乃是对权利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漠视,这类人是得不到法律的垂怜的。
       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样的制度设计不是对债权人苛刻,而是督促债权人尽快行使权利。在诉讼时效内行使诉权的受法律保护,否则不受保护。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不受保护不是不能立案,而是司法最终的裁判不支持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同时,权利对应的是义务,你的权利就是别人的义务,你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就是别人在尽义务。因此,权利的行使也是有边界的,不是没有限制的。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国家利益,也不能损害第三方利益,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导致相对方或者第三方的损失或者扩大已经存在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社会矛盾千千万,法律作为社会救济手段,自然承担保护权利人的职责,但是并非所有矛盾都需要用法律来解决,法律也不可能保护到每个权利人,只有及时站到法律面前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人,法律才会眷顾他。
       国家对于大多数案件秉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公权力只主动过问那些挑战人类生存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况且,国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过问,还需要受害人的报案与配合。比如被强奸的女子因害怕遭报复和清誉受损,往往不敢站出来揭露犯罪,导致行凶者变本加厉,让事态恶化得不可收拾,实为可惜。
       为防时过境迁,证据灭失,也为了集中有限资源解决现实矛盾,所以伸张正义是有时效限制的,“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超过时效再去主张权利,法律不予保护,虽然有理也无法胜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法院对抗辩人的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予以采纳,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比如,对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取得,法律更是采取保护在先申请人的原则,谁抢先一步申请,谁就取得专有权利。申请迟了一步,只能将权利拱手让人。
       时效制度是促使当事人尽快行使权利,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从而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如果所有人都不及时行使权利,那么这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就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这种不稳定容易引发各种社会矛盾,最终导致的是社会不稳定。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并不是说法律对权利上的睡眠者冷漠无情,而是说法律始终保持被动性和中立性,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没有向其提出起诉的案件不得审理,对权利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事项不得审查,更不得在法律文书中评头论足或予以处理。这是法律的本性所决定的。如果法律随便插手私人生活,社会秩序必将大乱。可见,案件的“受理”先要有权利人的“控告、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位彬彬有礼的客人,你不主动邀请,他一般不会主动上门。 因此,一个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人,法律又怎奈何得了侵犯其权利的人呢?如今很多人法制观念淡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存在,或者知道了权利存在也不晓得如何去主张。所以,我们应该给身边“权利上的睡眠者”多敲警钟,多给他们一些温馨提示,让他们及早醒悟过来,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有自己的觉悟提高了,才不会有人拿你当猴耍,也无人敢把你当阿斗玩。
       因此,当事人不能躺在权利上睡大觉,否则法律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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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周德鸿
  • 执业律所:重庆冠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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