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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网络犯罪管辖权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25 浏览量:0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发展,互联网时代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非常发的影响。人们利用网络已经可以非常便捷的完成一些事情,但网络的普及也造就一些不法分子的趁虚而入。那什么是网络犯罪管辖权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说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是网络犯罪管辖权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审判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为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至于如何确定犯罪地,《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具体而言:

  1、网络行为的目的地。

  网络行为必然具有目的性。因此,行为的目的可以作为确定管辖的联结点。如果行为人使网络上的特定人得到信息数据,并希望他人访问该网页,或者有意向特定的目标发送信息、数据,这种积极的、主动的接触目的与目标所在地构成直接故意的关联。这种直接故意的关联,可以推定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接受被指向地的法律,构成被指向地法院管辖的基础。

  2、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

  网络犯罪行为须通过一定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应当以行为人为中心,以实施犯罪行为的设备为线索,认定犯罪行为地。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计算机终端、服务器等设备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行为人实施网络犯罪的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

  3、网络犯罪行为结果地。

  由于网络传输的全球性,对于任何上网的行为,受其危害影响的地点都会数不胜数,若以此作为管辖权的基础,必然会造成管辖法院的泛滥。但网上侵犯商业秘密、间谍犯罪、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放置后门程序、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等犯罪有一个共性,就是必须侵入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才能作案。因此,将所侵入的系统局域网、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作为犯罪结果地,其所在地法院拥有管辖权当无异议。


  二、网络犯罪是什么

  就网络犯罪概念而言,归纳学术界的观点,主要有工具利用说、对象数据说、互联网犯罪说、折中说等。网络犯罪不仅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种类,如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也应包括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种类,如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罪、盗窃罪、挪用公款罪、窃取国家秘密罪等。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犯罪与日俱增。由于网络犯罪的无国界性、非中心化以及犯罪现场和空间的虚拟性等特点,使得在确定管辖时,区际冲突与国际冲突相互交织,其刑事管辖权的确定十分困难。由于我国对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问题还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定,因此,如何确定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必须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网络诈骗管辖地的种类

  1、网络诈骗的一般管辖地

  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诈骗案异地犯罪的,可以由犯罪的发生地或者结果地管辖。

  2、网络诈骗的特殊管辖地

  (1)网络行为的目的地

  网络行为必然具有目的性。因此,行为的目的可以作为确定管辖的联结点。如果行为人使网络上的特定人得到信息数据,并希望他人访问该网页,或者有意向特定的目标发送信息、数据,这种积极的、主动的接触目的与目标所在地构成直接故意的关联。这种直接故意的关联,可以推定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接受被指向地的法律,构成被指向地法院管辖的基础。

  (2)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

  网络犯罪行为须通过一定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应当以行为人为中心,以实施犯罪行为的设备为线索,认定犯罪行为地。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计算机终端、服务器等设备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行为人实施网络犯罪的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

  通过以上文章,小编就什么是网络犯罪管辖权的问题为大家做出整理,网络犯罪管辖权根据网络行为的目的地,网络实施地,网络犯罪结果地等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所以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还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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