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深圳律师 > 胡萍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怎么办?

非原创(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11-08-03 浏览量:138

  

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欠缴社会保险数额。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可征收滞纳金(这样做的话就可以引发行政诉讼)。

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至诉讼。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已经发生。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经过案件的审理,可以作出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裁决。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裁决书,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如不服裁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已经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损失的扩大,劳动者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只需要随时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当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有其它具体社保事件(如有工伤、生育、疾病、失业等)发生时,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无法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胡萍律师

胡萍律师

服务地区: 广东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

139-2285-3861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