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新规 扣分规则
交通法新规 扣分规则
(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下情形扣1分:
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 不按规定会车
3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公民律师提醒:文明出行 方便你我
以下情形扣2分:
1 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说明用耳机、蓝牙、车载电话不算)
2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的
3 高速或快速路上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
4 堵车时占用对方车道抢行的
5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加油的
6 校车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公民律师提醒:交通违法不但要受罚,还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情形扣2分:
1 高速上低于最低时速的
2 驾驶超期未年检的车辆
公民律师提醒:交通违法与保险拒赔并无必然联系,车辆未年检应受罚,并不等于保险公司不赔。
以下情形扣6分:
1 驾照被暂扣期限开车的
2 穿红灯的
3 货车超载30%以上的
4 高速上乱占应急车道的
5 不按规定避让较车的
公民律师提醒:交通违法与保险拒赔并无必然联系,车辆未年检应受罚,并不等于保险公司不赔。
以下情形扣12分: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2 饮酒后开车
3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5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
6 套牌的
7 高速公路逆行
8 超速50%以上
9 无校车资格开校车
更多参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
公民律师宣
二○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