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荣华律师

庄荣华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擅长:知识产权,行政纠纷,公司企业

第一次起诉离婚女方获取孩子抚养权以及3000抚养费

来源:庄荣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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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抚养权
标准案例示范  ) 
(2019-8-29结案)
   玄武离婚案件 



遭遇
     双方因夫妻矛盾长期分居,男方与女方几乎在很长的时间之内不见面沟通
     孩子由我方一直单方抚养,对方也未足够支付婚内抚养费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抚养权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8月29日彻底离婚

南京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庭长邵小波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3、对方补齐前三个月抚养费
   4、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


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立案
2、律师书写起诉书和感情破裂证据清单
3、律师与法院通过送达或公告
4、律师提供被告其他地址父母电话和父母地址
5、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本案插曲
被告一直拒绝法庭电话,拒绝法院的文书送达
最终我方提供了很多与被告有关的地址协助法院送达
最终被告其中一个地址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在9点35分开庭之际姗姗来迟
最终通过律师的努力和法庭的审判,各方达成离婚一致。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得以满足
不少离婚案件在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基础上
第一次到法院诉讼都得到了快速离婚的解脱。


附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B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调解结案。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孩子随原告A共同生活,原告B自2019年5月起每月向被告A支付小孩的抚养费3000元,直至小孩18周岁止。
    三、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无夫妻共同债务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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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路218号A31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庄荣华
  • 执业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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