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分级的依据及分类
来源:李仁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20
人浏览
护理分级是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可以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时期需要严格卧床的病人;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四、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以上内容由李仁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仁君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