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交通事故应赔偿的项目主要有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但该项赔偿是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并结合相关病例确定

()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