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专职律师,在接待很多当事人咨询的时候,在涉及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希望能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那么什么是取保候审,在实际中如何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呢?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简单理解就是案件进行审理,但犯罪嫌疑人是不用被羁押在看守所,可以回家有一定限制的人身自由,所谓限制就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经过办案单位的同意,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可以适用的对象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五)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

上诉六种情况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做的归纳,如果遇到上述六种情况,当事人均可以委托律师向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

那么,如果申请取保候审呢?

当事人委托律师后,经过律师的申请,办案单位同意后,一般办案单位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一般是指: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关于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是由办案单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经济情况确定的,一般在实际操作中 一般是2万元至5万元不等。

    其次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12个月,因为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了,案件是要继续办理,只不过当事人可以回家自由生活,不需要在看守所羁押了,所以取保候审是有期限限制的。很多当事人在办理完取保候审认为没有事情了,就对案件不重视,结果往往因为不重视对办案单位的传唤置之不理,结果被取消取保候审又被羁押回看守所。因此这里提醒各位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不意味案件结束,案件要继续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