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1日山西省统计局发布《山西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山西省2012年统计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11.7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211.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356.6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66.2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20411.7×20=408234

 农村居民 6356.6 ×20=127132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丧葬费:    2012年的数据暂时未出(2011年是39903元,预计2012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万元)÷12个月×6个月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2211.5×(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 5566.2×(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0411.7元×20=408234元;二级伤残为408234元×90%=367410.6元;

三级伤残为408234元×80%=326587.2元;四级伤残为408234元×70%=285763.8元;

五级伤残为408234元×60%=244940.4元;六级伤残为408234元×50%=204117元;

七级伤残为408234元×40%=163293.6元;八级伤残为408234元×30%=122470.2元;

九级伤残为408234元×20%=81646.8元;十级伤残为408234元×10%=40823.4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6356.6元×20=127132元; 二级伤残为127132元×90%=114418.8元;

三级伤残为127132元×80%=101705.6元; 四级伤残为127132元×70%=88992.4元;

五级伤残为127132元×60%=76279.2元; 六级伤残为127132元×50%=63566;

七级伤残为127132元×40%=50852.8;  八级伤残为127132元×30%=38139.6;

九级伤残为127132元×20%=25426.4元; 十级伤残为127132元×10%=12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