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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漏水一波三折,法官用高科技为管道切脉问诊

来源:钱慧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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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二人三餐四季”是所有人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新婚夫妇携手置办新房,一碗一筷、桌桌椅椅全是爱的音符。小薇和小康两个原本独立的灵魂历经爱情洗礼,共筑爱巢落户某,新房装修完毕后两人幸福入住。看着自己亲手置办的家业,小两口别提多幸福。但幸福总是伴随插曲,一场暴雨让小薇和小康的生活不复平静。


案例回放


2016年1月27日小薇与小康共同购置位于某区某大道的1603号房产一处,上房、装修后二人于2017年3月入住,2018年8月18日,天降大雨加之排水不畅等多重因素导致小薇、小康楼上的1803号房屋大量积水,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疏通积水时,因排水管道不通导致小薇家大量进水,造成墙皮、地板、门套严重开裂变形,衣物、床铺、家用电器无一幸免。小薇夫妇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交涉未果,诉至某法院,请求判令赔付损失。

小薇夫妇认为,18楼积水无法从预设排水管道排泄而回流至16楼致1603号房产漫水被淹,上述事实表明1.开发商预设的排水管线不通,给排水系统不合格应当承担赔付责任;2.物业公司在疏通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管线问题,疏通方案有误,导致1603号房产受损,上述二者的行为共同导致涉案损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到庭后满心委屈,开发商认为涉案房产从施工到后期验收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工程验收合格,给排水系统畅通,不存在建筑质量问题,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认为16楼污水回流属于户内隐蔽工程,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维护的公共排水系统,且户内排水的设置、维护具有私益属性,物业公司无法干预,故物业公司不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审理认为


某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处理小薇夫妇的损失问题,首先要弄清楚过水的原因。过水的原因即侵权行为,是排水管道不合格造成堵塞还是疏通不当导致回流,各方争执不下。经现场勘察,给排水管道外观完好,无法确认回流原因。

正当大家陷入僵局的时候,主审法官卢某突然灵机一动,肠道有病用肠镜、胃部有病用胃镜,现在排水管道有问题,何不试试管道镜呢?一语惊醒众人,开发商随即联系中国矿业大学某科技公司,技术人员带着管道勘探摄像机准备为排水管道切脉治病。

下摄像机之前,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只见长长的线路从18楼的排水口下至主管线,后经技术分析,距离18层楼面895CM处的位置被人为加插了口径较小的细管,导致单位排水吞吐量变小,加之泥沙和细小生活废弃物的堆积,导致该排水管线实际上已经发生淤堵。天降大雨,大量雨水在排泄的过程中在淤堵处不断高位累积,直至水面升至小薇家,径直从家用接头处溢出。而距离18层楼面895CM处刚好为14楼的天棚位置,真正的侵权人为1403号业主!

得到这个结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纷纷松了一口气,小薇夫妇随即撤回对上述二者的起诉并追加1403号业主小燕作为被告,经法院主持调解,1403号房主足额赔付了小薇家的损失两万余元并承诺将改造管线恢复原状,案件圆满结束。


法官寄语


春暖花开,正是装修好时节,很多业主都打算在自己的爱居内描绘蓝图。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可以按照个人喜好在专有部分进行装饰装修活动,但不能够随意改变共有部分的属性及功能设施。建筑物公共给排水系统,属于公用设施,私自改变会导致建筑物的整体功能受损,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私自改变共有设施除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还有可能因一己私利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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