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青岛律师> 赵春梅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婚后财产增值,离婚时要分割增值部分吗?

1、我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在升值了,老婆有权分割我升值的一半吗?

答:没有权利。

我们都知道,婚前个人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个人房产自然增值,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理解(三)》第5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房产的自然增值仍属于个人所有。

 

 

2、我把个人财产存在银行,产生的利息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民法中,利息不属于“投资取得的收益”,而属于“孳(zi,一声)息”,孳息是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婚前个人存款是民法意义上的原物,此原物所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按照物权法原理,孳息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其它合法权利人。所以说,婚前个人存款和产生的相应利息都应该归为一方个人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的增值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夫妻一方婚后对婚前购买的股票没有进行买卖,股票因市场行情变化产生的增值收益为自然增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后对婚前购买的股票进行卖出后再买入产生的增值收益为主动增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理解(二)》第17条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认定为共同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以上内容由赵春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赵春梅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专业领域: 100237919 赵春梅律师 1 09:00 21:00 赵春梅 260200 0
手机:135-8938-0836(接听时间:09:00-21: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赵春梅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律师,这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4-03-2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赵律师非常专业,耐心,业务能力强,感谢!

    来自山东-青岛用户2023-11-2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非常感谢律师的耐心解答,经过律师专业的分析、解答,建议,快速及时地解决了我的问题,再次感谢律师!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