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婚姻殿堂时,夫妻双方信誓旦旦,不离不弃。但是,遇到一方重病时,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有能力却不拿钱给重病的配偶治病,不尽夫妻扶养义务。一面是急需治疗,一面是诉讼离婚耗时耗力,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可见夫妻扶养义务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严重的可构成遗弃罪。扶养义务主要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中相互扶助和供养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也包括生活中的照顾。
在实务中,有两条快捷的途径,可以不办理离婚快速解决治疗费用:
一是向不尽扶养义务的配偶主张扶养费。提起此诉讼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证明对方有扶养能力。
二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起是诉讼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