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实行财产共有制,一般没有特别约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也需要偿还。那么,夫妻间打的借条有效吗?债权一方可以要求债务一方还钱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也就是说借条是否有效要看以下三个方面:
1、有没有借款事实?有借条,就需要存在借款事实。若并未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那么借条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2、是不是个人债务?如果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那么借条的有效性就要打上一个问号了。
3、是不是用来逃避债务的?这种情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假借条,假借条损害了他人的利益,那么自然也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