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面临离婚难的情形,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但一方在庭上拒绝调解、不愿离婚,一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不得起诉。如此反复,导致诉讼程序一再拖延,往往要耗时多年才能恢复自由身。
那么有没有快速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以上情形之一的话,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