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青岛律师> 赵春梅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怎样赠与房产是有效的

房产赠与是赠与行为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因涉案金额往往比较巨大,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就成了案件的关键,那么怎样赠与房产是有效的呢?

一、办理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

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二、直接办理过户

需要注意的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注:以上内容由赵春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赵春梅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专业领域: 100237919 赵春梅律师 1 09:00 21:00 赵春梅 260200 0
手机:135-8938-0836(接听时间:09:00-21: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赵春梅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律师,这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4-03-2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赵律师非常专业,耐心,业务能力强,感谢!

    来自山东-青岛用户2023-11-2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非常感谢律师的耐心解答,经过律师专业的分析、解答,建议,快速及时地解决了我的问题,再次感谢律师!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