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

猥亵儿童罪案例
1页 第1页 首页 上页 [1] 下页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