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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的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1 11:33:42 0人浏览

导读:

法庭调查的顺序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听取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出示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调查结束后,开始就定罪、量刑、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的范围是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指控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各种证据。
法庭调查的顺序是怎样的
  •   对于法庭调查,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方式,根据证据和收集的材料来进行调查,这样才更有助于案件的审理,对于双方当事人也是一种更好的保护,那么法庭调查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法庭调查是怎样的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二、法庭调查核实证据的方式

      (一)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的前提,是“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主要是指合议庭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认为公诉人、辩护人提出的主要证据是清楚、充分的,但某个证据或者证据的某...

  •   法庭调查环节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原被告以及第三人口头陈述环节、当事人答辩环节、证人出庭作证环节、对证据进行质证环节、公布鉴定结果环节、公布勘探笔录环节等,法庭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享有陈述、询问、辨认、申请重新调查取证的权利。

      一、法庭调查环节的内容

      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地调查,它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主要阶段,是开庭审理的中心环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法庭调查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当事人陈述,其顺序是: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 陈述事实或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 请求权第三人针对原告、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

  •   现在很多人在处理协商不了的民事纠纷时的会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进行诉讼程序之后,首先法庭会进行调查。调查需要按照法定的民事诉讼调查程序来进行。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

      1、当事人陈述

      (1)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由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

      (3)由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

      2、当事人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审判长应询问被告(被上诉人要求当庭审理或在15天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被告(被上诉人)是否同意当庭审理。

      3、 当事人举证程序和要求:

      (1)原告(上诉人)对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由被告(被上诉人)进行质证。

      ...

  •   在之前我国的诉讼法中,法庭调查主要是由法官进行询问以及质证。现在修改之后,是由公诉人进行了解和调查。同时,法庭调查不只是简单的调查,它也必须进过一定的流程。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法庭调查流程规范。

      一、法庭调查流程规范

      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分别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也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过程及有关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过程中,公诉人可以就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讯问,使审判人员当庭听取被告人辩解,弄清案件事实。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以及辩护人、诉...

  •   开庭审判后,要严格遵守流程,法庭调查与开庭是存在一些区别的。二审开庭与法庭调查的区别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讲解。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审判程序以及诉讼程序流程方面的知识。

      一、二审开庭与法庭调查的区别

      开庭是整个庭审过程都会进行完毕,询问只是整个庭审的一个环节。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庭调查是否开庭,主要看案由,如果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是绝对不会公开审理的,如果是涉及商业秘密以及婚姻的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法院裁量是否公开审理,其他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无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最终的宣判结果均要公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法律是人人平等的。中国公民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享有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法庭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

      一、法庭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

      1、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分别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则可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经过和有关的诉讼请求。

      2、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法庭调查时,经审判长同意,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对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的物质损失有权要求赔偿。所以他们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3、当事人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当事人在...

  • 脱胎于民事诉讼的行政诉讼,其审判方式的改革,几乎从《行政诉讼法》实施之日起就已提上了议事日程。经过十余年来的积极探索,“以坚持司法审查为主线,以强化庭审功能、强调证据的作用和完善法律文书的制作为切入点”的改革思路,使行政审判运行机制日趋完善,一系列顺应行政诉讼要求,体现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特点,明确诉、辩、审三方责任和职责的操作规程相继出台。但由于过多地受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的影响,加之《行政诉讼法》立法本身存在的不足,行政诉讼审判方式改革在许多方面还是粗线条的,有些规定显得过于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具体问题应当规定却没有规定,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并给行政审判实践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本文中,笔者就当前行政诉讼审判方式改革中一直没有受到重视却常常在实践中引发争议的法庭调查顺序及与之相关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关于行政案件的法庭调查顺序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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