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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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法规与政策的制定
在土地管理中,组织立法和制定综合性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土地管理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
2)组织编制土地立法规划,|考试大|组织拟定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
3)负责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中的使用解释工作,研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
4)办理依法由国土资源部受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5)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有:
1)开展初始土地登记|考试大|,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及划拨等各类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及其他变更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土地证书监管。
2)研究解决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土地权属问题的政策界限,负责确定土地权属,承担调处重大...
核心内容: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耕地保护做了相关规定与基本政策。主要分为四大类: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及其他。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通过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定建设可以占用土地的区域。对各项建设用地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建设占用土地(包括占用耕地)。农用地转用要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通过这些措施,使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总量降到最低限度。 按照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2、土地利用区
是指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依据土地的适宜性、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需求,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和布局要求,划分出的土地主要规划用途相对一致的区域。
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等的具体安排。它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是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建设立项审查、用地审批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审批的依据。
4、土地调查
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为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而采取的一项技术、行政和...
土地的使用有很多种方式,比如用于农业,用于建筑,各种建设都离不开地基,也就是需要土地,没有土地哪来的万丈高楼,大家对土地的分类了解的不多,只知道都是土地,不懂区别,那建设用地土地分类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建设用地土地分类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是用来建设住宅楼建设用地,按照全国土地分类,一级分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里面的二级分类就包括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围,而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
2、工矿用地指工业、采矿、仓储业用地。在三级地类中,包括:①工业用地。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②采矿地。采矿、采石、采砂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③仓储用地。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
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房屋交易中经常见到的两种权利状态。同一房屋,在交易中交易的可能是所有权,也可能是使用权,也可能是他项权利,如典权、抵押权、租赁权等。
1、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归纳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
(4)继承或受遗的房屋。
前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2、房屋的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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