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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上市公司高层股权交易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8-07-17 17:11:11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证券法》第47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此外,《证券法》第195条亦规定,“违反本法第47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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