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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是欠钱的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1 13:56:20 0人浏览

导读:

债务人是欠钱的一方,意思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给付金钱的当事人,其与债权人的主要区别有定义不同、所承担责任不同和权利不同。
债务人是欠钱的吗
  •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的一对法律主体,债权人是出借方,债务人是借贷方,债务人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归还好债务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什么意思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说白了就是合同义务的权利人,比如说我把钱借给你,那么我就是债权人,你就债务人。我有权向你行使要求按期还款的权利,而你也有义务按期还款。这是最简单的解释。其实法律上的债权人多指合同义务中享有一定约定权利的人,换言之债务人就是债权人的相对人。权利义务对等。债权人在债权关系中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或不履行一定的行为,债务人有义务履行债债权人提出的意思表示。债务是指对外的欠款,有还债的义务;债权是指外界单位个人欠自己一方的债,对方有偿还的义务。比如你对外的借款,别人欠你的货款等。举例:甲借乙钱10万元。甲对乙而言,乙欠甲债务10万元,乙是债务人,...

  •   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债务,也可能有很多在外的债权,对于债通俗的理解就是欠了钱,欠钱的人就是负有债务的人,而借钱给别人的就是属于债权人,这是我们简单的了解,那么在法律上债务人债权人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债权人区别

      (一)定义不同: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二)所承担责任不同: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三)权利不同:

      债权人的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

  •   寻常家庭的收入水平一般在平均值上下,可以支付一家人的日常开销,但是很多时候要购买房产等大的花销,一般就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申请下来就每个月还房贷,也就是欠下了银行的钱,那么银行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银行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债务人是指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所以,银行是债权人。

      二、债务转移是否应征得债权人同意

      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的生效要件。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的承诺,只要尽到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即可生效,但是债务转移必须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得对抗债权...

  • 找不到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在确定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后,可以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履行债务。法律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债权人死亡,则债务可以由其继承人处理,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债权人可以清偿,也可以不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可能会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连带债务人是什么,从字面上是说多个债务人的意思,其多个债务人都具备着清偿全部的债务的义务。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连带债务人是什么意思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连带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

      二、连带债务人的特征

      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

  •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买卖的交易过程与票据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对于票据债务人的包括对象有哪些?因此,想必大家都想了解关于票据债务人包括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票据债务人包括哪些

      债务人是指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者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除了最后的受让人,以前程序的所有人均是票据债务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票务行为而需要承担相应票据责任或义务的人,我们称之为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1、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

      2、次债务人有象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

      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是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二、付款人是票据债务人吗

      1、付款人(或称受票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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