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离婚债务承担

离婚债务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25 10:41:24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离婚债务承担

目录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