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地域管辖的规定

地域管辖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6 09:18:46 0人浏览

导读:

地域管辖的规定是刑事诉讼的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等。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进行划分的。
地域管辖的规定
  •    我国法律关于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 【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第三条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   第五条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

  •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分析说明】

      根据这一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

  • 民诉立案地域管辖的标准规定是: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
  • 地域管辖:是指以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的区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合并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某些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第3款中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区内,各该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第23条至33条在特殊地域管辖中常...

  •   民事立案是法院立案过程中数量比较多的一类,对提交给法院的起诉书,把握是否属于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四大类。其中地域管辖最为复杂,这里主要对地域管辖的立案技巧进行介绍。在地域管辖中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主要是指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告就被告管辖关键是被告所住地问题,因为原告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被告应当是固定的。如何理解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一般地域管辖中的技巧问题。

      根据该条规定在立案过程中应当注意:

      (1)住所地、居住地所在的界限。

      (2)住所地、居住地所在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3)住所地、居住地所在有两个以上的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 由于民事案件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因此在确定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行使审判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的原则是: (一)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应当以有利于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出发点,采用就近诉讼的原则,为当事人起诉、应诉提供方便,避免当事人因涉及诉讼造成过重的负担,浪费人力、物力,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按照这一原则,《民事诉讼法》根据法院的辖区与当事人的隶属关系以及各类案件的特点,确定了对不同案件的管辖。例如《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绝大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这是民事诉讼确定管辖的重要原则,是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首先应当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然后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使案件得到正确、...
  • 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的规定包含以下内容:1、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若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当事人约定的法院来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地域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当地国法。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   在我国现代法律中管辖是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有着不同的规定的,在某些特殊的案件当中是有着可以进行约定管辖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劳动争议可否约定管辖。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1、劳动争议案件不适用约定管辖

      适用约定管辖必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约定管辖的适用范围为一般民商事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不包括劳动争议,劳动争议适用约定管辖无法律依据。

      2、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定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二审”的处理机制,管辖权的确定皆有法律的明...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