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工伤事故报告书

工伤事故报告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2 10:09:28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事故报告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等。工伤事故报告可以由伤者职工写,然后由公司签字盖章,也可以由目击者写,由目击者签字按手印;工伤申报有效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
工伤事故报告书
  • 对于因工伤事故产生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工伤事故而引起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与行政机关的争议的,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1.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 (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等用快速办法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道德抢救伤员和排险,制止事故和扩大。 3.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应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的排险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清理事故现场应取得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清理现场或掩盖现场。 4.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向项目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时,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5.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严肃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当用快速的办法立即向主管部门、劳动、工会、公安、监察等单位报告,积极协助事故调...
  •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

    1、企业发生符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的工伤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统计、调查和批复。

    2、企业发生符合上述工伤认定范围第5项的事故,应立即以电话等形式快速报告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并在20日内填写《企业职工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调查处理报告书》,并附县以上医院出具有疾病诊断材料,报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查。区、县劳动保障局应在接到报告书的2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应在20日内作出批复。

    3、企业发生职业病,应立即以电话等形式快速报告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并在20内填写《企业职工职业病调查处理报告书》,附职业病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职业病史证明材料和职业病诊断结论,报市劳动保障局复查。市劳动保障局应在20日内作出批复。

    4、企业发生...

  •   我国政府对工伤事故调查及处理非常重视。50年代后期就建立了《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1991年5月又颁布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事故处理大体分两个步骤。

      1.工伤事故调查

      工伤事故若系轻伤和重伤事故,企业负责人必须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仔细调查,若系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由于影响面大,则由有关单位选定人员进行调查,一般是由劳动部门为主组成(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就设在劳动部)。按照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工伤事故调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一是与该事故无任何直接利害关系,这就是避嫌原则;二是具有调查工伤事故必须具备的专业特长。调查工伤事故,目的必须十分明确,这就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和原因所在;查明工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工伤事故调查组织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人士、有关机构进行详细谈...

  •   工伤事故既包括工作意外事故又包括职业病所致的伤残及死亡。  所谓“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身体器官或生理功能受到损害。它分为器官损伤和职业病损伤两类情况,一般表现为暂时性的、部分的劳动能力的丧失。  所谓“残”是指劳动者在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虽经治疗修养仍难痊愈,以致身体功能或智力不全。它分为肢体缺损和智力丧失两类情况,一般表现为永久性的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或是永久性的全部劳动能力丧失。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