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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1 09:50:49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包括了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同时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缴纳时间是需要看当地的税局规定的,对于企业而言,都是每天第四季度都需要交纳的。
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国的税收种类比较多,因为国家要依靠税收资金来进行国家建设,在所有的税收种类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占据很大的比例。有没有减免规定情况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件中印发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税并不是文件中所说的“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税与土地使用费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支出。

      具体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的区别详见下表:

    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区别一览表

    异同点

    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税

    征收...

  •   我公司有一块土地未办理好土地使用证,但已按申报面积交了土地使用税,但最近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就开始按使用证上的面积缴纳土地使用证,因为申报面积比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小,所以现在要补交前期少交的土地使用税,但是补交的这部分税金需要缴纳滞纳金吗?如果交,有什么法规依据吗?

      律师解答:

      根据《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据实申报占地面积,按税务机关核实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因此,若你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前,是经税务机关核实的占地面积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因原申报土地面积小于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所补缴的土地使用税,不加收滞纳金。若申报的面积未经税务机关核实,其补缴的土地使用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   房屋大修半年、闲置土地是否只要事先备案就可以免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解答】

      1、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目前仍有效。该文件规定,对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经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坐落地点、产权证编号、房产原值、用途、房屋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及大修的起止时间等信息和资料后,房屋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2、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39号)文件规定,对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经纳税人事先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备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税是我们日常生活很常见的一种税种,而土地使用税只在镇及镇以上城市开征。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的吧?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年应纳税额=∑(各级次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内。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

  •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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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税

      城市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50万以上1.5~30

      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

      小城市20万以下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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