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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8-08-31 11:09:48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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