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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4 14:52:55 0人浏览

导读:

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等相关内容。对于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按照补偿标准向劳动者赔付赔偿金。
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容
  •   对每个职工来说,多熟悉熟悉劳动法总是好的,那么我国的劳动法究竟规定了哪些内容呢?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最新劳动法全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

  • 劳动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主张支付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是否能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雇员工?需不需要支付辞退员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须提前告知劳动者或者赔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法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辞退劳动者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未到劳动期限届满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赔付双倍的赔偿金,例如李某被公司无故辞退了,公司除了需要给付半个月/6个月甚至是一年的工资外,还需要赔偿的工资的双倍作为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都想解除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合意,签订解除...

  •   这年头很多人热火朝天的工作,也有很多人正在经历失业,很多人不知道失业保险有什么用,告诉大家,如果你正好失业了,看看自己可不可以领取到一笔失业补助金,因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劳动失业保险是怎样子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失业保险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失业保险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   大家在辞职的时候,需要签署一份协议,那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那么这份协议一般在哪里可以拿到呢?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当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再申请劳动仲裁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解除合同在哪里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在用人单位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

  • (一) 实施对象

    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对象是北京市行政区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劳动预备人员)

    1. 未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有就业愿望的城镇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2. 未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进城务工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 实施内容

    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与就业管理等三个方面。

    1. 职业培训

    (1) 培训机构

    凡本市技工学校、区县职业技术学校和其他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具备办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承担劳动预备人员的培训任务。

    (2) 培训期限与培训类型

    劳动预备人员参加培训,应具备培训专业(工种)所要求的基本身体条件,原则上免试入学,根据劳动预备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所学专业(工种)技术复杂程度,培训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劳动预备制度培训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职业技能培训,初、高中毕业...

  •   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享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用人单位予以发放的一定数额的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权包括协商权、请求权和支配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劳动报酬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协商权

      劳动报酬协商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通过协商确定劳动报酬的形式和水平的权利。其核心是依法确定劳动者自己劳动的价格。

      依法是指双方在确定劳动力价格时,不能违背国家法律的规定。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有最低工资标准,契约自由,在劳动合同中须依法进行。

      这也是人权保护在劳动法中的体现,国家对涉及社会公益的干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劳动力价格不能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可自由协商确定报酬水平。

      劳动报酬协商权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分两类:

      一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制度。

      二是集体协商,所谓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

  •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关于年假的具体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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