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语音说法> 债权债务
  • 各大银行基本申请条件:1、18~56周岁具有合法有效民事行为能力;2、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3、具有稳定的职业;4、在现单位工作须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5、合作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尹品华律师 尹品华律师
    2019-10-21 0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规定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不能更改还款方式,那么等额本金可以改成等额本息。
    尹品华律师 尹品华律师
    2019-10-21 0人看过
  • 房产抵押的流程:1、评估。2、办理抵押登记。4、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5、抵押权人看到他项权证后放款。
    尹品华律师 尹品华律师
    2019-10-21 0人看过
  • 申请按揭贷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申请按揭贷款人单身的话还要开具单身证明,如果有配偶则需要结婚证,还有配偶的身份证证明。
    尹品华律师 尹品华律师
    2019-10-21 0人看过
  • 留置权的取得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2、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有牵连关系。3、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等等。
    黎名元律师 黎名元律师
    2019-08-26 0人看过
  • 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袁莉莉律师 袁莉莉律师
    2019-07-23 0人看过
  • 担保人即保证人,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袁莉莉律师 袁莉莉律师
    2019-07-23 0人看过
  • 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部分,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法院也不会反对,已经支付的不再返还,还未支付的无需再付;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可以要求返还。
    怀向阳律师 怀向阳律师
    2019-06-28 0人看过
  • 收条不能当借条用。首先,如果仅仅有收条只能证明双方发生了财物关系的转移,只是一种交接关系,不能证明是其中一方出借款项给另一方,法律上无法认定转移的这笔财产是否为借出关系。其次,借条最好有收条表示借款实质上产生但有了收条并不能证明是出借关系。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6 0人看过
  • 周利息应该是指七天通知存款,目前最新的七天通知存款年利率为1.35%。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单凭户口本是不可以贷款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只是贷款的基本资料,如果你需要申请的是无抵押贷款,一般来说,无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限高令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商业贷款流程如下:1、首先查询个人征信,个人征信良好才有办理贷款的可能性,信用不好,银行会拒绝发放贷款。2、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婚姻关系等证明材料。3、提交贷款申请书等等。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只要子女健康、正常且年满18周岁,他们在外面借钱时,父母就没有义务替他们偿还。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父亲欠银行钱对子女没有影响,银行也无权冻结子女资金,因为父亲和子女是不同的法律主体。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法院在撤销失信执行的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后就可以贷款了。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等等。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个人如果想要转账200万,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转账用途、对方银行的开户行名称。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还清贷款后要到银行拿回贷款时的材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材料:他项权证。银行还会出具还款结清证明,只要带着这些材料到房产局进行注销登记,就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证了。
    白爱敏律师 白爱敏律师
    2019-06-21 0人看过
  • 留置权消灭的特殊原因主要有:1、债务人可以另行提供担保,取代留置担保,消灭留置权。2、留置物占有的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存在的前提,如果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使得留置担保的基础丧失,会因而构成留置权的消灭原因。
    吴勇波律师 吴勇波律师
    2019-06-14 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