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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房拆迁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12:49:59 人浏览

导读:

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或是一些交通设施建设的需要,会对有关的房屋进行拆迁,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时城市居民房,那么拆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一般来说都不会对城市居民房进行拆迁的,因为房屋的密集度很大,拆迁的话人户就会比较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城市居民房拆迁赔偿标准。

  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或是一些交通设施建设的需要,会对有关的房屋进行拆迁,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时城市居民房,那么拆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一般来说都不会对城市居民房进行拆迁的,因为房屋的密集度很大,拆迁的话人户就会比较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城市居民房拆迁赔偿标准

  一、城市居民房拆迁赔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价P为:P=[(X+Y)·W]·S+Z(S为拆迁房屋面积)

  X=区位(单位:元/㎡);Y=用途(单位:元/㎡);S=面积(单位:㎡)。

  其中W=W1×W2×W3×W4×W5×W6

  W(权重):其中W1=成新(建筑年代);W2=权益状况;W3=建筑结构;W4=使用率;W5=楼层;W6=朝向。

  Z=房屋装璜费用(单位:元)(另外计算):主要考虑因素1、装璜年代;2、装璜材料;3、装璜面积。

  二、拆迁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1、拆除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的补偿。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包括自住和出租的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方式可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的任一种。即由拆迁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进行估价、补偿、注销产权,补偿费一次付给所有人,或者以相当的房屋与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2、拆除出租住宅房屋的补偿形式。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凭合同条款的,应当作相应的修改。”即尽管拆迁补偿有三种形式。其中,出租住宅房屋包括用于出租的公房(地方政府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私房以及其他产权形式用于出租的住宅房屋。由于该类住宅房屋产权人出租住宅,与承租人签有租赁合同,承租人居住的住宅为出租住宅房屋,对该类出租房屋只有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后,才可使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才可避免因拆迁而引起租赁户与住宅房屋产权人的矛盾。

  3、拆除依法代管的私房补偿。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机关(代管执行单位)对房屋现状作出勘验记录或拍照录像,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补偿,补偿费由房地产管理机关代为存入银行。

  4、拆迁委托代管的私房补偿。除全权委托外,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补偿方式和办理补偿有关手续。

  三、房屋拆迁补偿要求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城市居民房拆迁赔偿标准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为了城市的发展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每个公民都应该支持国家的发展,因此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也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决定,对于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解,对我们也是有所帮助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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