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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中如何安置职工

更新时间: 2019-11-20 11:10:4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1、继续留用原企业职工,重续劳动合同关系。并购时,并购双方约定在并购后留用原企业职工,并依法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

2、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鼓励创业性再就业。鼓励未聘人员创业性就业,如本人要求从事其他合法的经营活动,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定时间的创业期,其间工龄照算,不计入待岗时间,并享受有关保险待遇,从而减轻企业的压力。创业性就业政策给予创业者一定的过渡期,期满后可以办理重新上岗或办理辞职、调动手续。

4、国有企业职工的内部退养。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发生内退生活费。

5、其他职工安置模式。主要包括:

一是由地方组织富余职工进行同工种转移或向外安置就业;

二是培训安置,即为暂时达不到上岗要求的富余职工设置“培训岗”,使其在一定期限内每月享受社保和基本工资,并为其提供培训机会,为再次竞争上岗提供条件;

三是开发安置,即兴办第三产业促其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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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方兴律师
牛方兴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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