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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0-01-21 17:38:5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7、制订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形式的方案。

8、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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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明律师
杨立明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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