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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8-08-16 16:52: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在我国是,一个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是根据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的。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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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律师
主办律师
张志强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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