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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赁合同需要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19-11-04 14:00:3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需要经过公证才能生效,只要是法律认可的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合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应依照其规定),合同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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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春艳律师
主办律师
虞春艳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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