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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一年半会判离婚吗

更新时间: 2019-10-22 18:01: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若仅因分居一年半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明确分居是否能判决离婚,必须查明分居的原因,只有因感情不合分居才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此,若因感情不合分居一年半还未达到前述法律规定分居时长的标准,若被告明确表述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不排除法院综合全案其他证据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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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琦翔律师
主办律师
许琦翔律师

福建-福州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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