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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可以找工作吗

更新时间: 2019-09-05 15:20:5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找工作,按如下情形处理:

1、如果与原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是对劳动争议事项提起仲裁申请,那么是可以找工作上班的。

2、如果还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可以找工作到新公司上班,否则就构成了双重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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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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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证券投资、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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