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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职保险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19-09-05 17:26:0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女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怀孕离职以后女职工就不能再享受生育保险了,因为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单位统一办理的,离职后一般就自动丧失。

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生育保险,按规定要由单位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离职了单位自然也就免除了责任。但是怀孕女职工失业前已经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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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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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证券投资、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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