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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境外上市可以分成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8 06:38:52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境外上市可以分成哪些类型?公司境外上市可以分为直接上市、间接上市和其他方式上市这三个类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公司境外直接上市、公司境外间接上市以及公司境外其他方式上市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了解公司境外上市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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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境外上市可以分成哪些类型

  (一)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纽约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取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内重组、审批(目前,证监会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无异议函”,也即取消对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审阅)和境外申请上市。

  (二)境外间接上市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制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但有三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向中国证监会报材料备案,壳公司对国内资产的控股比例问题和上市时机的选择。

  (三)其它境外上市方式

  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通常较多采用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大类,但也有少数公司采用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债券上市。但这两种上市方式往往是企业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资时采用的方式。

  二、境外上市的好处

  1、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

  国内企业海外上市后,外资股股东将会依照公司章程来保护他们的出资人权利,要求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公司章程承诺的义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从而有效地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2、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国内通过海外上市,学习到国外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对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的国际竞争力将大有裨益。

  3、提升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形象

  国内企业通过海外上市,既为国外企业了解国内企业提供了信息平台,也为国内企业走向国外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开端。通过在海外上市,企业无形之中提高了自己的海外声誉,从而有利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以及在对外贸易中争取得到信贷和服务的优惠,为企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公司境外上市可以分成哪些类型

  三、公司境外上市的途径方式有哪些

  一是中国企业在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中国企业在境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主要是指,中国企业将现有资产存量和业务进行重组,在境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H股、N股及S股等形式在境外上市。采取这种方式在境外上市,必需同时符合我国证券法律及境外上市地的证券监管要求。申请企业一旦获准在境外上市,将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投资者的信任。

  二是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境外上市的公司主要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是涉及境内权益的纯境外公司,比如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有投资项目,而包含这家外国企业的集团在国外上市就会涉及到中国的境内权益;第二类主要是一些民营企业出于各种考虑,在香港或通常所说的“免税天堂”百慕大或开曼群岛等地注册境外公司,并由其拥有境内企业的股权,而上市主体是境外企业;第三类是带有中国国资背景在香港上市的红筹股公司。

  三是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一家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的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在境外上市的目的。买壳本身可以避开繁杂的上市审批程序,手续也相对简便,因而为不少民营企业所选择。但是这种上市方式在挑选安全的壳资源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在买壳之后如欲获得长期稳定的效益,亦并非易事。此外,买壳并不能带来资金,因此如需要融资,也还必须经历发行新股的审批程序。

  四是存托凭证上市。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上市一般是指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然后存托凭证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公司境外上市可以分成哪些类型的相关内容,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在我国上市达不到上市要求,但是境外公司上市没有规模限制,所以大部分中小企业会选择在境外上市。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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