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设立条件 > 企业设立 >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8 10:01:5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商业社会运转中,公司由于发展良好且市场需求量大的时候,就会向其它城市开设分公司,来扩展本公司的经营点,因此其相关的流程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相关问题的解答。

  在我国商业社会运转中,公司由于发展良好且市场需求量大的时候,就会向其它城市开设分公司,来扩展本公司的经营点,因此其相关的流程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相关问题的解答。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二、设立分公司股东会决议书规范格式

  本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名称为: ××××××××××××××××× ,经营范围为: ××××××××××××××××× ,营业场所为:×××××××××××××××××,聘用(任命)

  ××××为分公司负责人。

  全体股东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三、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6、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和股东私章)

  8、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9、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10、分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1、分公司独立核算的证明资料,总公司给分公司的资金证明。 (都必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对于设立公司的流程问题,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但是其所牵涉到的法律问题,也得注意。好了以上就是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