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
房屋被执行之后,只有没有房屋可供被执行人居住的,才给留出租房的费用,用于解决居住问题。2022-04-25
-
重新打的借条,如果还是原来那笔借款,且没有增加借款数额,没有变更原来的借款人,只是增加了个共同借款人,但增加共同借款人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个人认为原来的担保人还是应该承担担保责任的,但如果时间很长,已经过了原来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的话,原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解除了。2022-04-25
-
由于电梯坠落造成人身和经济损害的,应该有电梯的管理维护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有重大过失和过错的除外)2022-04-22
-
交友不慎所致,尽量不要生这个孩子,如果有了孩子,只能向对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2022-04-22
-
房子应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婚前首付部分你付的那一部分款应该视为对你男友的借款或赠与,难以直接从房产价值上表现为是你和你男友的共同财产。2022-04-19
-
公安机关行使拘留权,应该查明有无违法事实,该违法事实是否达到必须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或处罚措施的程度。我们可以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进而和公安机关进行沟通。2022-03-09
-
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保局2021-03-10
-
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应当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最长不超过90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十九条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