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胜兵,男,汉族,33岁,安徽安庆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学历。长期从事代理民事、经济诉讼、劳动仲裁、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商事仲裁、损害赔偿、离婚纠纷等法律实务,具有精深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诚实正直、办事沉稳果断,以维护法益、匡扶正义为己任,愿为社会和谐、百姓安康、法治弘扬、国家进步尽绵薄之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欢迎垂询,敬候光临哦!
擅长:
蔡胜兵,男,汉族,33岁,安徽安庆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学历。长期从事代理民事、经济诉讼、劳动仲裁、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商事仲裁、损害赔偿、离婚纠纷等法律实务,具有精深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诚实正直、办事沉稳果断,以维护法益、匡扶正义为己任,愿为社会和谐、百姓安康、法治弘扬、国家进步尽绵薄之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欢迎垂询,敬候光临哦!
根据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该房产如果由母亲赠予女儿女婿二人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女儿去世后其中一半房产为其遗产,由母亲和女婿及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该房产由母亲赠予女儿一人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女儿个人财产,女儿去世后该房产应全部作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予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