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德友律师

龚德友

律师
服务地区:湖南-长沙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医疗纠纷

律师简介

长沙劳动律师网(龚德友)是一家劳动法专业性法律服务网站,龚德友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竭诚为广大群众提供咨询,案件代理等服务。一、基本情况本人历来对本职工作踏踏实实,认真负责,力争有所作为。1、在法院工作期间审理各类民事案件500余件,没有出现一起冤假错案,得到了历任院领导及同事的高度肯定和赞许,院领导因此将本人作为业务骨干对待。本人所撰写的调研论文多次获奖,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曾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赏识和推荐。2、在从事律师期间,2005年,本人和所里其他同事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100多个亿政策性不良资产出具了正确的法律意见书,为其拟打包给美国花旗银行和成功打包卖给广东惠州富隆房地产公司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本人还参与了该办事处2005年收购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商业性不良贷款债权资产的书面审查和尽职调查,其中本人负责常德和张家界地区,为其对上述资产的处置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本人和同事的工作赢得了该办事处领导的好评,使得本人所在的律所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的法律顾问地位更加巩固。2005年下半年,本人受委托为湘西自治州天旅大酒店申请执行吉首市物资局和吉首市民用爆破器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提级执行或裁定异地执行,通过本人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系和努力,顺利使该案得到省高院裁定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执行并最终通过异地执行使该案执行到位。2006年,本人代理一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诉湖南张家界铝业有限公司、诉讼标的额贷款本息近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本人的努力,不仅收回了320多万元,超过并完成了300万元的代理目标,而该办事处对该债权项目资产的评估值仅有100多万元。该起代理案件也因此成为该办事处目前处置该次商业性资产回收额最大的案件。与此同时,本律师还在招投标公司和拍卖公司有过从业经历,对招投标和拍卖业务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并能比较熟练的操作。二、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申诉、抗诉和执行代理、招投标代理、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及公司事务等非诉讼业务、常年法律顾问。三、主要工作成绩1、2005年,参与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100多个亿政策性不良资产出具了正确的法律意见书,为其拟打包给美国花旗银行和成功打包卖给广东惠州富隆房地产公司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2005年,参与了该办事处2005年收购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商业性不良贷款债权资产的书面审查和尽职调查,其中本人负责常德和张家界地区,为其对上述资产的处置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3、2005年,受委托为湘西自治州天旅大酒店申请执行吉首市物资局和吉首市民用爆破器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提级执行或裁定异地执行,通过本人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系和努力,顺利使该案得到省高院裁定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执行并最终通过异地执行使该案标的额500万元执行到位。4、2006年代理一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诉湖南张家界铝业有限公司、诉讼标的额贷款本息近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本人的努力,不仅收回了320多万元,超过并完成了300万元的代理目标,而该办事处对该债权项目资产的评估值仅有100多万元。该起代理案件也因此成为该办事处目前处置该次商业性资产回收额最大的案件。5、2006年,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所有的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包置换以及该公司的停市复牌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该公司顺利复牌作出了应有的努力。6、2006年,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所有的岳阳恒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为该债权项目的顺利处置作出了应有的努力。7、2007年,代理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佳宁娜(湖南)有限公司、益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装饰设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系香港独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系全国政协委员,该案最终处理结果是双方握手言和,有效的维护了外资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地域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8、2007年,代理石门县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孙以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抗诉,通过在湖南省检察院的努力,驳回了孙以年的抗诉申请,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9、2007年-2009年,代理宋华丽诉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疗纠纷案,诉讼标的额达180万元,创湖南省医疗损害赔偿记录,虽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鉴定结论不是医疗事故,但通过本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还是判决医院承担过错责任,赔偿原告近20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10、2008年,担任张涛故意伤害案的辩护人,通过本律师的辩护,法院最终采纳本律师的意见,判处被告人缓刑。11、2009年,代理长沙奥奇科技有限公司与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合同纠纷案,被告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拒绝与原告签订合同,通过本律师在招投标方面娴熟的知识和技巧,最终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与原告签订了合同并履行完毕。除此之外,本律师还先后担任常德西城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夹山酒业有限公司、长沙雅宜科教器材有限公司、洞新高速公路项目部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四、本人主要优势1、品质好。本人在1996年5月就已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不论是在何种工作岗位、何种环境和条件下,本人始终以一个共产党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受到任何动摇,并因此得到了实践证明。2、对工作负责,做到公正、公平。在法院工作期间,有一个当事人被他人打伤后诉至法院,本人承办,开庭后,本人向当事人阐明法律关系,对致害人晓以厉害,使得致害人当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十分感动,并给本人送了一幅“当代包青天就在壶瓶山”的锦旗。在从事律师期间也一样,凡是同本人打交道的当事人都对本人有好的评价。3、人际关系好。本人在法院工作期间,与所有的领导和同事关系处理得极为融洽,在民意测验中,本人排名第二。在从事律师期间也是一样,同事们和朋友对本人评价也很好。4、有一定的人脉资源。本人有朋友、同学等在省级司法系统担任一定职务,有的在省级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这些对本人工作的开展会或多或少带来方便。五、服务宗旨务实、敬业、守信,是本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效率、开拓,是本律师的执业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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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龚德友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执业律所: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4301*********18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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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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